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服从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二)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安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制定检察工作规划和措施,贯彻执行有关检察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四)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五)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六)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区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起抗诉。(七)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八)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十)规划和实施检察技术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和在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二)对于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立法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十三)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十四)规划和管理本院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技术工作。(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无变动情况。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3.人员情况,在职人员56人,与上年相比减少3人,退休26人,与上年相比增加3人,遗属人员5人,与上年相比减少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6年反贪污贿赂立案7人,办理渎职侵权案件4人,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3件,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2件,办理民行案件5件,控告申诉接待来信6件,来访8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2人次,未捡受理审查逮捕4案4人,受理审查起诉5案11人,提起公诉3案3人,案管部门受理各类案件132件,法律文书统一出具1000多份。
2016年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职务犯罪侦查设备进行了进一步加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6504600.00元,2015年年初预算支出64267000元, 2016年,预算无列入专款。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收入7413512.61元,支出7678209.77元。2016年收入8433281.23元,支出8313024.64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019768.62元,增加13.76%,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4814.87元,增加8.27%。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预、决算差异情况,可分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分单位、分收入支出具体项目逐项对比(可列表)
功能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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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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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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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01
2040404
2040405
2040406
2040407
2040408
2040409
2040499
|
行政运行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公诉审判监督
侦查监督
执行监督
控告申诉
两房建设
其他检查支出
|
4959603.90
1357299.40
289860.93
150000.00
167000.00
140000.00
269517.00
1100000.00
|
4959073.99
1167671.17
289860.93
150000.00
167000.00
140000.00
269517.00
1169901.55
|
合计
|
|
8433281.23
|
8313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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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可分别制作饼状图)。
功能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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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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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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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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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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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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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401
2040404
2040405
2040406
2040407
2040408
2040409
204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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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运行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公诉审判监督
侦查监督
执行监督
控告申诉
两房建设
其他检查支出
|
4959603.90
1357299.40
289860.93
150000.00
167000.00
140000.00
269517.00
1100000.00
|
58.81%
16.09%
3.07%
1.77%
1.98%
1.66%
3.19%
13.04%
|
4959073.99
1167671.17
289860.93
150000.00
167000.00
140000.00
269517.00
1169901.55
|
59.65%
14.04%
3.48%
1.80%
2%
1.68%
3.2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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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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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33281.23
|
|
8313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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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465,915.16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55,730.77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184.39元,减少23.64%,去年人均支出5681元,今年人均支出4338元,减少23.64%。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0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0000元,与去年持平。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年经费结余242,242.98元,项目结余241,713.07元,基本结余529.91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资产15229048.54元,2016年资产14209135.13元,减少1019913.41元,减少6.69%。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在任县政府网站公开。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2016年收入8433281.23元,支出8313024.64元。2015年收入7413512.61元,支出7678209.77元。
支出增长率=(8313024.64÷7678209.77-1)×100%=8.26%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8313024.64÷8555267.62×100%=97.16%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8313024.64÷82=101378元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3403950.65÷8313024.64×100%=40.95%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4412730.10÷8313024.64×100%=53.08%
公用支出比率=496343.89÷8313024.64×100%=5.97%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498÷56=8.89平方米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56÷8: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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