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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0-24   【字号: | |


中共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4年3月7日至4月28日,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问题整改,把讲政治贯穿于巡察整改各方面和全过程,全力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巡察反馈的29项问题,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台账,督促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持以上率下、挂图作战,在集中整改阶段,每周进行一次督导推进,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措施不力的,提出批评和改进建议,及时跟踪督导问效,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针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刻”问题

一是扎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部门会议等形式,组织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检察业务”的集中学习,实现检察业务工作与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合。

二是自整改以来,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自主学习,增强干警自主学习的意识,确保每位干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2)针对“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4年召开党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传达学习《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精神,加深检察干警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更新官方网站信息工作,增加党建工作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相关内容。

(3)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024年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干警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促使干警能够主动关注网络舆情动态,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错误言论的传播。

二是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4年组织召开了风险分析研判会,排查风险隐患,完善了《任泽区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制度》,确保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是修订完善《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并将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切实增强干警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2.关于“履行法律监督能力较低”问题

(4)针对“业务考核排名相对落后”问题

一是通过周例会、数据会商机制的做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截至2024年12月10日,我院在全市基层院业务数据运行排名第五。

二是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培树典型案例,取得显著的成果。2024年办理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委托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和国家司法救助案等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是2024年在侦查监督案件办理的考核中,名次相较前年有所提升,2025年1月—3月16日,十种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数增长量在全省排名中位居前10,业务数据排名有了显著提升。

(5)针对“刑事抗诉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2024年第一检察部多次召开部门会议,组织干警学习刑事抗诉相关内容,抗诉能力和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同时,组织检察官参加了市院组织的公诉人比赛,进一步提升检察官业务工作能力,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2024年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支持率达50%,抗诉案件的支持率得到显著提升。

(6)针对“案卷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卷宗归档与保管》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案卷管理流程。

二是对案卷的审查期限超期、签名和时间出现错误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为笔误非实质性错误,并已在卷宗内附情况说明。

三是对于2023年案件中未办结未归档案卷,现已按照统一标准全部进行整理归档;2024年办结案件,已全部收入档案室,做到随结案随归档,确保案件卷宗管理有序进行。

3.关于“专项工作推进不扎实”问题

(7)针对“环保专项活动推进不力”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大数据数智平台发现大量案件线索,并及时处理立案,缩短案件办理周期,确保环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2024年办理的一小区向河道排放污水案,到期未整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三是办理多起有影响力案件。其中,撰写的督促整治纳污坑塘行政公益诉讼案已报省院,参加典型案例评选,该案办理的经验做法已在邢台检察转发;另一件督促某镇政府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公益诉讼案已报省院,参加典型案例评选。

(8)针对“平安建设进万家活动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实地走访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面对面”走访机制,深入社区院落等一线场景,确保每一次走访都能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检察工作始终扎根于群众之中。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统计整理台账,对走访人数、被走访户数和发放宣传资料数量等信息进行动态记录,切实做到走访全覆盖、无死角。

(9)针对“推进四型机关建设活动不扎实”问题

一是完善了《提升群众满意度整改方案》,结合“平安建设进万家”“木兰有约”“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等活动,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动态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2024年召开“四型机关建设”专题会议,改善原有单一的学习方式,以集中学习、部门会议等多方式相结合,提升干警的学习效率,并在区委组织的干部职工大合唱活动中,积极踊跃参加,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进一步提升干警服务大局意识。

4.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问题

(10)针对“开展案件专项清理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

一是已建立涉企刑事案件月通报机制,常态化开展经济犯罪案件“挂案”清理工作,有效督促公安机关解决搁置案件。

二是办案同时加强追赃挽损,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让正处于关键期的企业卸下了资金链断裂的压力。

(11)针对“与公安等部门联动沟通机制不完善”问题

与区公安局和区法院进行协商,每季度召开一次研讨会,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产生歧义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刑事诉讼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2)针对“对涉案企业合规的普法宣传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活动,走访大型企业十余家,了解企业困难和法律需求,解答咨询的法律问题,为企业经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设立“检察驻企联络室”和企业联络微信群,增强检企互动,并通过群内沟通,更好地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牢”问题

(13)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牢”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检察长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了解情况的同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每位班子成员都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

二是2024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三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已完成全面排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14)针对“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定期对党组学习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学习研讨质量、效果。

二是倡导干警通过“河北干部网络学院”“中检网”等网络平台自主学习,通过不定期通报学习进度、随机抽查心得等方式,对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15)针对“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围绕制定具体谈心谈话计划的要求,建立《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确定了“一对一交流”“小范围座谈”等适宜的方式方法,确保了谈话的深入性和细致性,避免了走过场式的交流。

二是院领导依据谈心谈话制度,与分管科室干警开展谈话,全面了解他们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题以及生活里的实际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从思想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展。

三是通过不定期开展交心谈心,形成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促使干警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踏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全院范围内成功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16)针对“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

一是对沿用的制度进行了全面评估,梳理出与实际工作脱节的制度内容,并对多项制度汇编内容进行更新修订。

二是选定专人负责制度更新工作,并及时关注有利于工作需求的制度动态,确保我院的制度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能够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要求。

6.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7)针对“案件扣押款利息未上缴”问题

一是通过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多次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促使其充分认识到扣押款及时上缴财政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财务人员经过对《检察院涉案款物处理办法》的学习后,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案件扣押款及相关财务的处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是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严肃追责问责违反财务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做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障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18)针对“固定资产记账不及时”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进行学习,提高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财务人员每月进行资产汇报,确保账目记录与实际相符。

二是规范了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和时间节点,每月进行资产月报前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处理,确保资产月报的准确性和账目的及时性,在资产购置、验收、交付使用等环节能够及时进行记账,提高了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19)针对“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并通过专题讲解、案例分析和实操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财务人员精准掌握科目调整要点和核算规范。

二是严格按照要求编实、编细各类支出需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再进行指标或科目的随意调剂,提高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杜绝了专项资金被违规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20)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未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公车办相关规定”问题

一是组织办公室干警认真学习公车办文件及公车管理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干警严格按照公车办有关规定执行,杜绝了违规操作。

二是制定了《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一车一卡、专卡专用,核对车号加油”的原则实行定点加油,并根据邢台市任泽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的通知》,落实了定点维修,使公车管理更加规范,减少了管理漏洞,确保公车合理规范使用。

三是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公车使用的全流程监督,涵盖出车审批、行驶轨迹、停放地点、用油记录等关键环节,有效杜绝了私用滥用、违规停放等现象,让每一辆公车都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

7.关于“作风建设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21)针对“个别文件照抄照搬”问题

一是严谨制文和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报送等程序流程,制定了《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公文起草、印发(上报)制度》《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重要文稿起草审核相关制度》等,并对逐级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发等流程进行规范,确保公文质量。

二是系统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确保撰写文件规范,并持续抓好落实。

三是对近三年来我院重要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杜绝照抄照搬、内容雷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22)针对“基层调研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

一是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责任分工,使得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得到了更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严格按照区委要求到乡指导,到乡进行指导,及时掌握了一手资料,充分了解乡镇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收集意见建议,能够针对性地提出工作举措,切实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实事,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3)针对“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聘请多位行政机关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形成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是建立了“案件评查”、“典型案例周讲评”机制,通过检察官讲评案例、分享办案心得等方式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有效避免瑕疵案件发生。

三是2024年办理多件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相关案件,案件占比相较之前有显著提升。

8.关于“发挥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4)针对“发挥监督作用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党组扩大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的议题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确保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检察院重要工作的全面了解与监督。

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专人负责协调和检察院的工作,确保与本院信息及时沟通,使其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2024年派驻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大对日常管理、纪律作风等事项的监督力度,推动检察院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在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问题

(25)针对“党支部书记空缺”问题

一是已召开会议对此项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通过党组书记领学、先进典型分享、分组讨论等形式,让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党建工作对凝聚队伍力量、提升办案质效的引领作用,干警参与党建活动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二是与区直工委积极沟通联系协调,报备经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选举出支部书记和支部副书记。

三是安排了专门的院领导成员和中层领导成员负责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26)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一是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专门征求关于做好会议记录的意见建议,共收集到“规范记录要素”“明确重点内容”“统一记录格式” 等实用性建议,为优化会议记录工作提供了实践方向。

二是指定熟悉党建业务流程的干警专门负责党建工作会议记录职责,确保了会议记录的专业性和连贯性,避免了以往记录人员频繁更换导致的内容断层问题。

三是安排负责会议记录的人员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技巧方法及常见问题处理;同时到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实地学习,借鉴其“突出重点、详略得当、逻辑清晰”的记录经验,提升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四是在2024年7月—12月,多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教育活动,做到开展的党建工作全部记录在册,并严格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等信息,确保党建工作会议记录规范有序。

10.关于“清理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事业人员不到位”问题

(27)针对“清理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事业人员不到位”问题

一是与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联系,2024年,大部分事业编人员工资关系已转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人员已到岗。

二是2025年6月,剩余事业编人员经区委研究决定调入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中心,已整改到位。

11.关于“队伍青黄不接,人才短缺”问题

(28)针对“干部队伍青黄不接,人才短缺”问题

一是6月份入额遴选1名检察官。

二是2024年招录数名公务员,并根据制定的《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年轻干警培养计划》,对年轻干警进行系统的、全面的培养,提升年轻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能够独立承担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的骨干力量。

三是为切实解决专业化程度低和空编率高的问题,一方面根据2025年度邢台市检察机关录用公务员计划申报,已招录检察官助理,另一方面市院拟调配检察人员到任泽区检察院工作,队伍青黄不接问题正在逐步改善。

(四)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方面

12.关于“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问题

(29)针对“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成立专门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改任务进行细致的分解和落实,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口头提出建议,使得整改工作能够严格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

三是2024年召开数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各部室对巡察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汇报,并进一步进行督导,有效提升整改成效。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政治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步一脚印,用知识武装头脑,用信念把握方向,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持续推动党建融合。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从严规范和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提高党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做到思想和工作实际相辅相成。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

(三)明确担当主体责任。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检察工作理念,将检察工作和服务群众相结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坚持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办案的责任和权利,规范检察官行为,确保“权利到位、责任到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从严规范纪律作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制度的落实,规范检察权运行。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针对问题认真对待,针对建议虚心接受,针对措施严格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19—7511139;邮政信箱:邢台市任泽区游雅街298号;电子邮箱:rxjcyzzc@163.com。

中共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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